根据我会每年评选一次优秀教育论文的工作要求,2010年的优秀教育论文评选活动将于下半年展开。现将评选活动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2009年1月1日以来,在公开出版的报刊上发表或未发表过的教育论文。已
在省、市级以上(不含省、市教育学会分支机构)获奖过的论文,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2、要有理性认识,要理论联系实际。注意理论的先进性与创新意识。要有
自己的实践,有自己的思考、研究与创见。强调论文的原创性,有与时俱进的时代感。
3、论文提出和论述的问题,对当前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具有一定的指
导意义和参考价值。引文要注明出处,不能抄袭,一旦发现抄袭,要批评曝光,并通报给有关部门。
4、论文题目要简短、凝练、明确;论点要集中、鲜明,论据充实、有据;
文字表述规范、简洁、流畅、表达力强;字数以三千至五千字为宜。
5、送评论文一律用A4纸、4号宋体字打印(复印件也按此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