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新康小学校务公开计划 (2011年度) 为进一步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落实上级关于学校校务、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增加学校校务公开的透明度,确保我校教育工作健康、稳定、快速发展,特制定学校校务公开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教育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社会发展观,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师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加大落实依法治校、依法执教方针的力度,保证校长正确地行使职权,实现学校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在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办事原则,推进“阳光工程”,规范办学行为,深化教育改革,内建规范制度,外树学校形象,努力提高办学的质量和效益,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要点: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学校领导充分认识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它作为教育系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学校健全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2、积极探索,务求实效。 推行校务公开制度要与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结合起来,对决定公开项目的办事依据、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和办事纪律进行规范。 3、坚持依法办事,健全监督机制 校务公开是学校民主管理的进一步深化,校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学校要抓住重点,规范工作,建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设立监督信箱,自觉接受教职工和社会群众的监督。 4、规范公开内容和运作 要做到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的形式规范。 公开内容如下: (1)、政务公开 学校改革、建设、发展的重要问题、重要决策和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上级布置的重大工作及重大问题通报。由校务办公室负责公开。 (2)、财务公开 教育经费及其它各项收入的来源、支出及使用情况,包括上级拨款,社会捐资助学、环境建设、基建、购置设备等,由总务处负责公开。 (3)、人事公开 干部与教职工的聘任、考核、晋级、奖惩、职称评定、结构工资方案等有关政策规定、程序及结果。由校务办公室负责公开。 (4)、福利公开 教职工住房公积金、医保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由校务办公室、总务处负责公开。 (5)、招生及收费公开 学校招生政策、计划和录取结果;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和收费的使用及管理情况。由校务办公室、教导处公开。 (6)、学生管理公开 学生的学籍管理、学生转学、休学办法;助学金的发放、评选三好生、优秀干部等。由教导处负责公开。 5、建立校长信箱、举报电话。 学生及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揭发、举报,可以通过校长信箱或电话投诉。 6、校务公开的时间和程序。 (1)校务公开的时间:人事工作在决定前公开,时间在一周以内。 (2)校务公开的程序:凡是公开的事项和内容,必须经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公布,公开后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对群众提出的疑问和要求要及时作出答复。 (3)健全和完善校务公开材料整理归档制度。整理存档所有校务公开的有关资料,做好目录,以备检查。 苏州市新康小学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2011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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