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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康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
发布时间:2013-05-14作者:浏览次数:

根据苏州市教育局《二○一三年苏州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特对2013年我校一年级招生对象、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公示如下:

(一)入学对象

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规定:

凡200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及在苏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

小学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

(二)报名时间

2013年6月8日(周六)至10日(周一)。

(三)报名办法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户口本和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房产证或房卡)、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施教区小学报名。

(请家长携带好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和子女一同前往报名。)

201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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